第七十章东瀛都督和南洋都督-《朕即大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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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们毕竟代表着朝廷在当地的意志,负责协调、监督这些殖民地商人。

    都是大宋的势力,有矛盾肯定要找官府协商解决,不能直接动刀兵大规模的自相残杀。

    这种事,不说输赢有多大的损失。

    一旦传出去,让官府、海军知道了,两个商人出动几十艘武装商船,数千军队在海上或者在藩国境内大规模的激战。

    他们会留下什么名声就不用多说了。几乎与叛逆无异。

    这简直是触碰国家底线。

    海军一定会把双方的头都给拧下来。

    而且作为官府机构,一定会对当地进行征税,类似于市舶司。

    殖民地的经济收益不可能一直粗狂而无所监督。

    国家给商人们带来了这么丰厚的便利,让他们在殖民地赚的盆满钵满,自然要征收一定的财富,以回馈中原,供养海军。

    赵桓觉得大宋的这个都督,倒是有点类似于西方的殖民地总督。

    位卑权重,掌握当地的行政、司法、税收等权力。

    当然世袭,他们就不要妄想了。

    在中原文化中,世袭早就被碾的稀碎。就连宰相、知府都不能世袭,更何况他们一群殖民地都督。

    张浚说道:“臣建议,此次出使东瀛的使者在出使后,直接转任东瀛都督,组建东瀛都督府。”

    “其一负责司法审判。即便是在东瀛土地上,这些商人互相之间也要遵循《宋刑统》,绝不能让他们无法无天的击杀大宋子民。”

    这一点,所有大臣都认可的点头。

    他们在殖民地怎么掠夺,怎么进行原始积累,这个朝廷不管。

    但要是连大宋子民都敢残杀,为了利益屠杀另一个商队,劫掠中原的商船。

    那就是犯了死罪了。

    今天他们敢杀商人,明天是不是就敢劫掠中原?后天是不是就敢揭竿而起,造反叛乱?

    “其二负责行政监察。朝廷可以允许他们建立城市,经商贸易。但绝对不允许他们在当地建设完整的工业体系。”

    “例如高炉炼钢技术,蒸汽动力工坊,瓷器窑子,锦缎纺织工坊,火炮冶炼厂以及流水线机械厂房等。这些新思潮下的先进工坊,任何人胆敢在海外设立。一经发现,立斩不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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