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五章 同名-《重生之文娱高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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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见到他时,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、面色红润、头火红的老先生深谈。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。
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,福尔摩斯出岂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,把我拉进了房间里,随手把门关上。
他亲切地说:“我亲爱的华生,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。”
“我怕你正忙着。”
这书居然是第一人称,夏洛克.罗宾思维继续扩散。很多人会认为第一人称写小说是新手才会到的错误。其实不然,推理小说第一人称写法虽然不常见,但绝对不在少数。
这和故事风格有关,有时候第一人称更容易让人产生代入感。只是不可否认,第一人称不好写是真的。
当然,真正让夏洛克.罗宾好奇的还是这部书里面的一个人物:疑似主角的夏洛克.福尔摩斯。
为什么是疑似呢?
因为内容到现在还没有说谁是主角。虽然正文是以华生为第一视角展开的,但并不能说他就是主角。写着写着换主角的书实在太多了。
更何况这本书的名字叫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,主角肯定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。
所以他有强烈预感,华生的这位叫夏洛克.福尔摩斯的人就是本书的主角。
夏洛克.福尔摩斯,夏洛克.罗宾,这个角色居然和他拥有同一个名字。
就冲这个名字,他对这部书就多了百分之二十的好感。
继续往下看:
果然,故事的主角就是夏洛克.福尔摩斯。夏洛克.罗宾兴奋的想到,既有猜中真相的成就感,又有和主角同名的欣喜。
写书用第一人称,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,真有意思。
人就是这样,一旦喜欢上了,什么都是优点。不喜欢了,看什么都不顺眼。
越往下看,口中低估的声音就越小了,最后没声了,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杂志。
看推理小说不能太快,也快不起来。所以短短两万字的一篇故事夏洛克.罗宾整整看了四个多小时。
“漂亮,这是一个漂亮的故事。尤其是最后颠覆性的结尾,实在太漂亮了。”夏洛克.罗宾重重的一拍大腿失声说道。
不行,我要做点什么,要不然就太对不起这个故事了。
这样想着,他打开电脑登上了最经常去的推理爱好者交流网站。
标题:《红会》四颗星,福尔摩斯五颗星。
内容:很多人看到这个标题会很奇怪,这明明是同一篇文章,为什么会出现两个评分。别急,听我细细道来。
《红会》的故事其实很简单,毕竟只有两万多字,也写不出太复杂的故事。结构也非常简单,不停的用各种信息误导读者,把读者引入歧途,然后在结尾来一个大颠覆。这是推理界最常用的手法,也是最经典的手法。
在这部书里作者没有采用《嫌疑人》的那种颠覆手法,而是着重了传统。但尊重传统不意味着写的不好。恰恰相反,这个故事非常的精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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